丰台区500多家食品经营企业结成自律组织,该组织有权集体驱逐不良品牌,并要求不合格食品发布后,自律成员要在1小时内完成下架工作。此举在北京市尚属首次。
丰台工商分局和区私个协会昨日在京召开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食品行业自律大会”。到会的多家经营单位自愿参加并签署《丰台区食品经营企业自律组织公约》。该自律组织成员包括在丰台区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场、超市、宾馆、餐饮企业、配餐企业、物流配送、小食品店等流通领域内的食品经营企业。首批已吸收了丰台区500多家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为成员。据了解,自律公约不但要求各成员企业及时通过工商部门、媒体获得食品下架信息,并在1小时内完成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工作。同时,加入自律组织的企业还有权集体决定在丰台区市场停止销售某生产商提供的不合格食品。同一食品本年度内有3次以上送检不合格的,或是同一供货商提供3个以上不合格品种的,将退出所有成员企业的市场,自律组织不再销售该供货商提供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