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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七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

    11月10日,地处东北三省的沈阳、大连、鞍山、长春、吉林、哈尔滨、大庆7个城市的工商局长在辽宁省大连市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大连市常务副市长王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钟攸平在讲话中指出,东北7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整合区域监管资源,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水平。

  协作机制包含7项协作制度,即诚信食品企业协作网制度、食品违法案件办案和打假协查协办制度、食品质量信息和违法案件信息共享制度、问题食品全程追溯和召回制度、地产产品销售合作制度、消费维权合作制度、监管工作情况定期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

  协作制度规定,7城市相互建立地产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制度,由7城市工商部门共同对资质合格、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食品经营企业颁发诚信协作网证书。对持有证书的食品企业,其产品在协作城市给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互认可备案,并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设立专卖区,采用统一销售标志。对各产地的农产品、水产品要保证销售渠道畅通,为地产符合标准的农产品、水产品的销售创造有利条件。对从事违法经营的企业及发现的问题食品等商品,共同纳入不良企业或问题食品等商品预警名单,实行联合监控。

  7市工商局还共同商定,每届的协作机制联席会议,都配套召开一次7城市名优特产品“场厂挂钩”对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