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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近日,宁夏价格干预措施开始启动,首批8家企业涨价须申报,17家企业调价要备案,品种涉及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纯牛奶、肉类、鸡蛋等,以后根据情况再调整。对企业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不合理的,价格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企业若违反有关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宁夏该次涨价需要申报的8家企业中,粮食行业申报品种是包装面粉、大米,涉及企业有4家: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宁夏银春面粉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农垦企业(集团)米业有限公司。
  食用植物油行业申报品种是小包装食用植物油 (胡麻油、调和油),涉及企业有2家:宁夏优素福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
乳品行业申报品种是纯牛奶,涉及企业是: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这8家企业在提高产品出厂价时,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送达自治区物价局。
另外,17家批发、零售企业调价要实行备案制。备案的品种包括成品粮、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
  各市县物价部门要求调价备案的企业数量不一,银川市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有4家,分别是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新华百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双宝菜篮子副食品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有4家,其他3市均为3家。
  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企业,在对备案商品一次性调高价格4%以上,或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达6%以上,或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达10%以上的,应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价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