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信用浙江”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中去,主动争取政府领导重视,确保经费投入,紧密结合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等工作,使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覆盖范围,选择地方特色产业开展全行业试点。2008年,省里将选择保健食品作为全行业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试点,各县(市、区)要至少选择一个行业开展全行业试点。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应当在三个以上行业和30家以上企业开展试点。
《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反映食品企业信用状况。及时汇总、分析、评判企业信用状况,披露相关信息,发挥信用奖惩机制的作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在食品安全信息网的基础上,努力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功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部门监管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协会自律信息等各类与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在同一平台上的互联互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信用信息系统,适时向社会公布信誉可靠、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名优特产品;同时,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