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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方联手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7月11日,湖南检验检疫局与湖南省湘潭市5个县、市、区政府及湘潭市境内7家出口企业在湘潭市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管理,共同保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合作备忘录明确了三方职责:产区政府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统一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重点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力推动基地建设,加强疫情防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加大支持扶持力度。

    企业作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完全责任。重点抓好7个方面工作:严格遵守检验检疫规定,切实加强基地建设,加强疫情监测与防控,加强农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强化对加工环节的控制,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和问题产品召回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检验检疫部门履行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职责。重点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检验检疫把关,大力推进出口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疫情监测,加强农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指标监控,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强化服务措施。

    三方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检验检疫部门及有关出口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针政策,研究处理有关问题。遇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