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确保保健食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净化保健食品广告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是: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产品功效或适用人群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范围的行为;未经审查(备案)擅自发布及伪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医务人员、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
专项整治将贯穿2008年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与重点查处阶段和巩固提高和检查总结阶段,并安排在“五一”、“十一”、“元旦”开展集中监测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行为,对各类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将向社会曝光,对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及媒体将严加惩处,直至依法责令退出广告市场。
通过整治,使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进一步降低,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数量显著下降,恶性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基本杜绝。完善和落实各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实现该省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浙江”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