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省政府成立了保障奥运会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下发了《湖北省落实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措施》。承担供奥食品生产经营的武汉市、荆州市以及省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奥运食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严格对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实行驻厂定点监管。质监部门制定了《驻厂监管工作规范》和《产品检验工作规范》,成立了驻厂监管工作组,从2008年5月份开始实行24小时不间断驻厂监管,实行零报告制度。企业确定专班专人负责奥运食品保障,生产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严把原辅料供应、生产质量、运输安全、安保措施等关键环节控制,发运过程由公安、质监、企业三方画押、签封、发车,送至指定地点。
三是扎实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成立了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内187家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企业进行认定,加强对省内生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的生产企业源头控制;对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及监管队伍开展了《反兴奋剂条例》和兴奋剂相关专业集中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查处率达到两个100%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机关人员分成6个小组,分别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明察暗访。全省出动执法人员2841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3200家,立案8件,查处办结2件,警告、责令改正103件;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机制。省体育局层层签订了《反兴奋剂责任书》,明确反兴奋剂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各项目中心与所有在湖北注册的运动员、教练员签订规范的《反兴奋剂承诺书》。
四是严控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不向国内销售相关产品。经委、农业等部门加强现场检查督办,仔细核实企业高毒农药生产、销售情况,督促企业拆除了相关产品生产所用装置,使企业形成了生产—包装—销售环节的严格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及销售实施严格监管。对内做好内保工作,做好台帐和出入管理,严防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对外加强监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进出口合同相关内容,建立客户信息反馈制度,加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生产销售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五是重点监控农业投入品及原辅材料的使用。省农业厅先后派17个检查组分赴各市、州进行督导检查,全省农业系统抽派2.47万名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假冒伪劣农资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进行排查和收缴;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全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部分农贸市场、超市蔬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例行监测。
六是保证奥运火炬在武汉、宜昌、荆州市传递期间和火炬手及相关人员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