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了解掌握自治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量较大食品的安全总体状况并进行风险评估。二是客观评价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三是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方案》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调查与评价品种的选定,调查范围以及具体的调查采样点设置、样品采集方式、数量,检测项目,样品编号规则,样品信息登记以及时间安排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抽样地区包括全区十二个盟市,每个盟市选择有代表性的盟市所在地及2个旗县、1个乡镇苏木作为采样点。具体采样地点包括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杂食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