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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五类春节时令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结果

     2009年1月16日,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水产品(草鱼或鲫鱼)、肉制品(火腿肠)、熟肉制品(卤肉)、豆制品(腐竹)、白酒(浓香型)等五类春节时令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结果。其中,肉制品合格率为96.7%,白酒合格率93.3%,卤肉合格率为81.7%,水产品合格率为78.3%,豆制品合格率为73.3%,总合格率为84.7%。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全省节令食品质量稳步提高,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此次调查评价从2008年12月20日开始,至2009年1月12日结束,选择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咸宁市、荆州市和襄樊市等六个取样地区。

  从检测情况看,豆制品不合格项目是样品中亚硫酸盐超标;水产品不合格项目是样品中检出氯霉素、诺氟沙星和盐酸环丙沙星,违反了“不得检出”的规定,存在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熟肉制品不合格项目是样品中有6个批次亚硝酸盐超标,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白酒不合格项目是个别样品杂醇油超标,己酸乙酯低于国家标准,质量安全指标不达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核查处理,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粮食、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奶制品、蔬菜、水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以及节日消费较多的其他食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农村家庭宴席等作为重点区域,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严格查处病害畜禽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