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重在“合力”
我国的食品监管存在着“六七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桌菜”的状况,暴露出食品安全的诸多隐患。此外,食品安全的法规体系也存在漏洞,一些监测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交流、处置等工作还较为薄弱等等,这些都给食品安全问题带来隐患。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真正建立一个“从田野到餐桌”的质量安全体系极为迫切。建议将涉及食品安全的农业、经贸、卫生、环保、质检、工商等17个部门进行整合,合理划分管理权限,明确一个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实行从产地、流通到消费全程监管。
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着力解决监管体制问题,要从三个方面抓起。第一,要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能。从国务院到各级政府都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整个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并确定责任人。第二,要强化综合协调部门的职能。目前,不同部委和管理机构之间,缺少沟通,一些环节缺少监管,出现问题时不能及时做出反应。国家应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除了加强管理外,必须建立有权威的检测机构。他们必须超越于部门,而不是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通过监管和信息公开,让老百姓知道哪类食品是安全的,哪类食品的质量是过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