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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洪灾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河池、桂林、柳州等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洪灾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09年7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直属单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全力以赴加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7月6~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谭明杰等领导分别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融水、罗城等受灾严重地区,检查药品经营单位药品管理和灾民安置点食品管理情况,现场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连日来,各受灾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紧张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中。一是全面实施灾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洪涝灾害容易使饮用水受到污染,食品及原料被浸泡,灾民安置点食品来源供应困难,餐饮加工场所卫生安全难于保障,容易引发生物性食品污染和群体性食物中毒安全事件的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餐饮服务监管新职责,与卫生部门共同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灾民安置点、临时食堂和饮食摊店,严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防止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淹死的牲畜家禽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加工销售。二是强化灾区药品安全监管。组织协调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灾区药品配送工作,确保灾区医疗机构和灾民的用药所需。有针对性地对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药品原料和辅料生产药品,严禁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药品上市流通使用,严查借洪灾之机制售假劣药械行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重点抽检抗洪救灾常用的消化道类、呼吸道类、皮肤类、消炎类药品及捐赠药品。三是做好饮食用药安全服务和宣传报道。及时编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受灾群众对食物中毒和药品安全事件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