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醋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必备的调味品。为提高食醋产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于近期对重庆市内部分食醋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计抽检22批次,检验合格20批次,抽查合格率90.9%。其中,抽查的江津区韩氏酱园生产的4批次食醋、江津酿造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食醋全部合格。
一、本次不定期监督抽查的依据GB 18187-2000《酿造食醋》及《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本次不定期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感官、标签、净含量、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游离矿酸、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苯甲酸、山梨酸、黄曲霉毒素B1。
三、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食醋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按标准要求食醋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明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 并将总酸含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品种和名称一一标示出来。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未标明产品具体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苯甲酸、山梨酸都是防腐剂,添加至食品中可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有效延长产品的保质期,但过量食用会增加肝脏负担,因此,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山梨酸为限量添加。
二是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菌落总数实测值为20000 CFU/ML,为标准限量值的2倍。
从抽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都能按标准组织生产,通过严格控制生产程序,改进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完善出厂检验制度等手段,把好产品质量关。市质监局将督促食醋企业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并进一步加强人员的技术培训,作好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同时,责成各区县质监局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附件: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7年食醋产品抽查结果
食醋不定期监督抽查部分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受检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1 食醋 重庆市荣昌县侨香酿造厂 侨香 400 ml/袋 2007.6.22 菌落总数超标
注:本表所列企业名称均为抽查样品标签上标注的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