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产业信息 > 政策法规 > 文章内容

扬州市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以及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2009年以来,该市各县(市、区)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和示范创建工程,扎实开展地方区域性特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积极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稳妥做好职能过渡衔接,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督查组建议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地方食品产业特点和监管薄弱环节,每年确定1~2个整治项目,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进行实施;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增强监管合力,加大对薄弱环节特别是校园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