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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卫监督发〔20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doc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