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拟9月起禁用“中国名牌产品”
这些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其中,2010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名牌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据悉,早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2008年随着国家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