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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五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省一次性塑料餐盒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自2010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严查是否依法生产;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查是否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严查是否依法使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通知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开展督查。二是全面检查,依法严惩。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排查摸底,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加大案件的惩处力度。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参与。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监督力量,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