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及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联合对旗县区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问题乳粉清查工作落实情况、“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各类专项整治的查处情况及《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考核组详细听取了各旗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查看了各监管部门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资料,实地检查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基地、奶牛养殖基地、奶站、农业投入品经营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前店后厂”食品店、小食品超市、小餐馆、学校食堂和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等共79家,重点检查了企业相关证照、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记录、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执行和培训情况等。最后按照考核要求,结合查阅档案资料及实地检查情况,检查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了综合评价。
从考核情况看,各旗县区政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但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对各旗县区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指导意见:一是各旗县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继续落实好“两培训、一监督”的监管理念,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好“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同时对各监管部门建立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步伐。五是各旗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