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工商分局开拓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准入制--抓好安全之源。为净化食品安全源头的环境,分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认真审核登记材料。该局下设的4个工商所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检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情况,建立完整的经济户口,并绘制详尽的监管网络图。
警告制--守好安全之土。海南工商分局出台实施了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由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责任状,要求经营者张贴食品质量承诺书,主动向社会作出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守法经营的信用承诺。对违反承诺的,由基层工商所下达书面警告,并认真调查。
退市制--把好安全之门。经初检或经营单位自检,发现涉嫌不合格的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主动下架,暂停销售;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退出市场,停止销售;已经售出的,该局要求辖区工商所责成经营单位立即公告追回,登记造册,统一封存。
联动制--建好安全之网。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海南工商分局通过明确责任、市场巡查、加强合作、健全网络、舆论宣传,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基层工商所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报工商分局备案;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时通报当地质监部门。同时,该局健全投诉网络,在市场、商场、超市等公众场合设立联络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发现和快捷处理食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典型案件,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