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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打击”

   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2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加强了对牛肉拉面汤、麻辣烫汤汁、火锅底料等特色食品的监督性抽检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批采样、检测任务。

  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的中、小型餐饮单位中共抽取了100份火锅底料样品和50份牛肉拉面汤样品,主要对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壳成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牛肉拉面汤合格率为98%,50份样品中有1份不合格样品;火锅底料合格率为94%,100份样品中有6份不合格样品,7份不合格样品中均检出了含有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的罂粟壳成分,根据有关规定,罂粟壳属于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长期食用可引起对毒品的依赖。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壳成分的7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零容忍、严打击”,立即安排部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及不合格样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