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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日前,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采取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激励措施,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逐步从根本上预防、控制直至消除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确保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持续向好。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建立受理食品安全投诉的快速、高效处置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政策,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需要立即处理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不得瞒报、迟报。
    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各地各监管部门近几年来向社会公布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有近千个,这些投诉举报电话对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咨询功能不强、群众不易掌握、部门间推诿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根据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省食安委于今年9月正式设立开通了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96151”,开通一个月来,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