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食品安全连带追究办法
重庆市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屡屡刺痛公众神经,也反映出现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即注重个案制裁,在控制系统性风险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此次颁行的《办法》,将以“连带追究”制度弥补这一缺陷:通过对关联经营者的“连带追究”,落实、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经营者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将风险消灭于萌芽之中,同时可有效控制产业链条上有问题的产品继续流通或流入市场。
据了解,《办法》将食品安全连带责任分为四种:主体连带、商品同质同源性连带、区域性连带、行业连带。
比如,某超市被查出有食品安全问题被要求停业整改,其连锁超市所有门店都将面临重点巡查,甚至全部停业,这就是主体连带;如果消费者买到问题牛奶,相关部门对牛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及所涉上下游企业进行调查,这就是商品同质同源性连带;如果市场上出现的问题食品都来自同一个区域(市或区、县),那么来自这一区域的同类或类似食品将受到市场禁入惩罚,这就是区域性连带;如果某行业出现违反安全操作的“潜规则”,一经查实,该行业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禁止销售,这就是行业连带。
据介绍,这种连带追究制度,在欧美已经实施多年。在美国,如果一家食品企业出了安全事故,不仅这家企业将受重罚,其上下游企业及母公司也要一并受罚;在欧洲,一家企业若出了安全事故,整个地域的同行都要受到连累,甚至被砸掉“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