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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建食品安全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16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国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

  根据安排,我国将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将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

  同时,各地将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还将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同时,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另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16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国将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把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

  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将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

  同时,我国将把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