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产业信息 > 政策法规 > 文章内容

国务院确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安排》明确,我国将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在食品企业中推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

    食品安全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

    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严惩重处食品安全犯罪,消除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对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出安排。

    优先建设五类食品电子追溯系统

    《安排》要求,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其中,重点优先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要全面排查隐患,开展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持续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加快构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队伍

    《安排》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提升工作水平。要确保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以及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


    强化政府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安排》强调,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逐级督查考核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