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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食品安全当下重拳

    日前,我市对5起面粉掺硼砂案进行集中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这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起到震慑作用,更增加了市民的消费安全感。


    俗话说,食品安全大过天。硼砂毒性较高,长期食用含有硼砂的面制品可致癌。食用面粉里掺硼砂不但直接伤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甚至可能引发市民恐慌,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小部分生产销售者利欲熏心,为了使饺子皮、馄饨皮有嚼劲、口感好、煮不烂,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非法牟取暴利。而低廉的违法成本更在无形中助长了生产销售者的侥幸心理,使得犯罪活动愈加猖獗。

    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就要做到违法必究,让犯罪者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使他们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不敢以身试法。与此同时,集中公开审理,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果向社会及时公布,能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消除公众疑虑,营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