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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税也要考虑CPI上涨因素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显示,8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了6.5%,增幅达到近10年来的最高。而今年1月~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超过了经济学界普遍认为的3%警戒线。

  CPI的变化,是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直观反应。同样,税收收入变化也与经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以此观之,CPI的变化显然也与税收收入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简而言之,就是CPI的上涨客观上会体现为相关税收收入数量上的增加。据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统计,今年8月份,该局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把这两个税种进一步划分成以营业税为基数和以增值税、消费税为基数两个部分,再与去年同期比较发现,以营业税为基数的部分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8个百分点,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基数的部分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分析认为,是物价指数上涨在导致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增长的同时,也间接导致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增长,并且物价上涨因素对增值税的影响更大、更直接。

  虽然当前还很难全面评估CPI上涨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但这种上涨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增加却是肯定的。与此同时,CPI的上涨,也在直接加重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统计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中,城市价格上涨6.2%,农村价格上涨7.2%;食品价格上涨18.2%,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8%.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1.2%.在8大类别中,8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2%.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4%,油脂价格上涨34.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9%,鲜蛋价格上涨23.6%,水产品价格上涨6.2%,鲜菜价格上涨22.5%,调味品价格上涨4.4%.这个统计,一方面表明,我国现在的CPI上涨是结构性上涨,还不能简单地定义为通货膨胀;另一方面也表明,这种价格上涨集中反映在食品领域,必然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直接影响。

  在这种CPI上涨导致税收收入增加而百姓生活负担加重的情况下,税收的使用就理所当然地成为需要我们慎重考虑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政府通过编制预算的形式,把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重新分配到各个社会领域。但在当前这种CPI上涨明显的情况下,安排的财政资金在某些领域很可能无法达到原来设想的效果。而现在CPI的上涨,又进一步决定了这些受影响最大的领域集中在民生范畴。及时地调整用税政策,加大对相关领域的财力投入,是缓解价格上涨压力的有效措施。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加大这些措施的力度,并研究如何把这些措施作为一种调节机制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