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要对16类食品无证照加工问题进行整治,整治对象为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16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这些食品的厂家如果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如可以达到办证要求,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限期为其办证;如果不能达到办证要求,坚决不予发证,并依法予以取缔。
另外,还要严查县城以上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购买和使用猪肉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对于非法使用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也将被严查,对于恶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销售和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甚至病死畜禽肉等案例,要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