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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缔一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豆制品窝点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盐务局、公安等部门共同取缔一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豆制品窝点,当场查获工业用盐2200多公斤。

     日前,有群众举报据县城3公里的阎庄村,一豆制品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工业盐。接到举报后,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责令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踩点、核实情况,经过三天的蹲点摸查,执法人员摸清了工业盐存放场所。

     次日,执法人员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署,对该豆制品加工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陈某正在加工豆制品,其用于加工的黄豆被水浸泡得发霉,不时传来一阵阵恶臭味,屋内苍蝇到处乱飞,加工卫生条件相当差,在陈某家后院仓库内执法人员共发现有编制袋包装的工业用盐22袋。包装袋上面明显标示有“粉盐”、“严禁食用”字样。当事人陈某承认此“工业盐”就是用来加工豆制品使用的。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22袋工业用盐进行了查封扣押。经调查,陈某没有《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许可证》,也没有健康证。据当事人陈某交代这些工业用盐都是邻村一名“姓张”男子送来,自06年6月以来,共购进工业盐42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