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调味料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调味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四川、广东、重庆、河南等12个省、直辖市79家企业生产的8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4.1%。
此次抽查依据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调味料的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食盐、氨基酸态氮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是防腐剂,添加至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起到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调味料中苯甲酸、山梨酸均不得超过0.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苯甲酸、山梨酸含量超标。
2、个别酱产品总酸不合格。总酸作为发酵酱产品的卫生指标,主要用于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规定,酱产品中总酸不得超过2.0g/100g,抽查中有个别酱产品总酸指标超标。
3、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企业向社会的明确承诺,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配料表中没有注明所使用的防腐剂的具体名称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针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调味料产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调味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 |
生产日期 |
1 |
北京龙门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 |
干黄酱 |
寛 |
350g/袋 |
2007-06-06 |
2 |
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 |
干酱 |
六必居 |
250g/袋 |
2007-06-18 |
3 |
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
酸辣面调料 |
蜀香 |
150g(30g×5袋)/袋 |
2007-06-26 |
4 |
辽宁石桥调味品有限公司 |
石桥大酱 |
石桥 |
240g/袋 |
2007-06-06 |
5 |
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火锅底料 |
周君记 |
350g/袋 |
2007-06-14 |
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