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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地沟油”整治实行县区长负责制

   “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行县区长负责制——日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意见》中明确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各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这些部门包括:农牧部门、质监部门、工商、卫生、环保、商务、 城管、 财政、公安等部门,另外, 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食品经营摊点食用油购进与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开展食用油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旅游景区景点内设立的食品经营摊点食用油购进与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开展食用油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负责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点)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为监督检查重点,以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违法行为。以食用油销售者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格规范销售者主体资格,监督食用油销售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监督销售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监督食用油销售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城市(镇)、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矿区等重点区域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强巡回监督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

   另外,《意见》还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化利用。各县区政府要借鉴国内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成熟经验,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餐厨废弃物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承德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食品安全整顿、“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