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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日食盐打假 从源头到餐桌

     为保证食盐安全,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联合市经信委、市盐政稽查队、市工商局等单位,建立了食盐专营与盐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并从3月1日起至6月,开展百日“惠民生保安全食盐打假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出台了新的奖励办法。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非法存储、加工、销售假冒食盐黑窝点;销售假冒食盐、将工业盐当做食盐销售的经营商户,以及无证擅自经营食盐的经营商户;无准运证运输盐产品及不按规定渠道购销的单位和个人;将工业盐投入食盐市场的盐业专卖公司和盐生产企业;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单位和个人。

  此次开展打假行动的重点地区:静海、大港、津南受私盐冲销严重的区县;塘沽、汉沽产盐区;西青、北辰、东丽等城乡接合部,以及区县大型农贸批发市场。

  据市盐业稽查总队的卢队长介绍,打假行动将从市场源头查起直至市民餐桌,涉及盐业专卖公司、盐生产和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和腌制品用盐企业、集贸市场以及餐饮业和小作坊等食用盐流通重点环节。其中盐业专卖公司将重点检查有无“农药废渣盐”流入本市,有无将工业盐投入食盐市场,有无不按照规定渠道购销及有无官倒私盐的现象。盐生产和加工企业将重点检查原料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专营规定,加工企业是否有转销盐产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加工和腌制用盐企业重点检查原料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专营规定,盐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查处利用工业盐、劣质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集贸市场将重点检查经营商户是否有“食盐零售许可证”,销售的小包装食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销售非碘盐、劣质盐和工业盐的违法行为。餐饮业和小作坊重点检查烹调及熟食品用盐是否符合碘盐质量标准,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