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食盐碘含量下调
我国现行的食盐加碘制度始于1994年,当时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病。为此,我国推出食盐专营制度,并在食盐中强制加碘。经过近20年的补碘,到去年7月,卫生部监测显示,安徽、河南等5个省份食盐碘含量过量,辽宁等16个省份盐碘含量大于适宜量水平。去年9月15日,卫生部发布食用盐碘含量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由原来的每公斤35毫克下调至每公斤20至30毫克,允许波动范围为正负30%。
市中心医院营养科主任王兴国表示:“它允许各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缺碘的情况,自行的来选择合适的碘含量,这样的话把不同的地区区别对待,应该是非常好的。”
专家介绍,下调食盐的碘含量,并不意味着我市存在“补碘过量”的问题。市中心医院针对市区部分健康体检人群,进行了《甲状腺结节性疾病流行病学研究》,结果表明,我市居民碘摄入量属于适宜水平。
市中心医院营养科主任王兴国认为:“从单个人来讲,如果你吃的海鲜比较多,经常吃一些海带呀紫菜呀,这些富含碘的食物的话,你不用加碘盐也是可以的,但是从整个人群来说,我们现在还是主张要吃加碘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