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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食用油、成品粮油拟纳入储备体系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旦市场上哪件“事”紧缺,这件“事”就容易出现价格暴涨现象。2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苏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送审稿)》为此提出,要在我市的储备粮品种中增加食用油和成品粮油,防止食用油供应紧张和价格暴涨现象。

    针对粮食供应安全问题,市政府办公室2004年曾印发《苏州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各县级市(区)也制定了储备粮管理办法。不过,这些办法大多强调粮食的储备,却很少考虑储备食用油。事实上,食用油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粮食。这些年,我市的食用油供应也曾出现过一定波动。为此,此次公示的 《苏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送审稿)》提出,要在储备粮品种中增加食用油和成品粮油,让苏州“手里有油,心里不慌”。

    与此同时,《苏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送审稿)》 还提出,要建立地方储备粮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人士介绍,这些年我市人口数量变化较大,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能够与不断变化的人口数量相适应,以保证粮食充分供给。送审稿还明确,在特殊情况下,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储备粮计划外设立临时储备粮和政府控制性周转库存粮,以保障供应,稳定市场。

    送审稿明确了动用储备粮的三种情形:区域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本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

    此外,这一送审稿还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标准,地方储备粮的来源,地方储备粮所需费用问题,地方储备粮的法律责任等,以此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