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碘盐碘含量下降
2011年9月15日,卫生部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不再“一刀切”,而是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在20mg/kg、25mg/kg、30mg/kg中“三选一”作为食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允许波动范围为平均水平上下浮动30%,与老标准20—50mg/kg相比,碘含量波动范围缩小。
据了解,执行碘盐新标准后,无锡地区食用碘盐碘含量将降至18—33mg/kg,比过去有明显减少。根据江苏省盐务局下发的通知,从今年3月15日起,各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要根据新标准生产供省内市场的食盐产品,并更换新包装,而使用旧碘标包装物的产品碘含量要控制在20—33mg/kg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