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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立食盐储备制度

    日前,《吉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吉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发到各承储单位。与此同时,规模3万吨的储备盐调运到位。此举措标志着吉林省储备食盐制度正式建立。

    吉林省不产盐,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食盐市场的异常波动,增强政府对食盐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吉林省决定建立食盐储备制度,并确定储备规模3万吨。正常情况下,这一储备量可以满足全省居民3个月的食盐消费需求。目前,规模3万吨的储备盐已全部调运到位,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的45个市(州)、县(市、区),基本能辐射全境。

    吉林省有关方面认为,建立食盐储备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该项制度的建立增强了政府对食盐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及物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