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刘女士反映,在长虹路某超市购买食醋时发现,有些醋瓶上标有保质期,有些却没有。作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没有保质期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全,为此,她将此事反映给了质监部门。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解释,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分别是食醋、饮料酒、食用盐、固态食糖类。从去年9月起,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食品包装袋上的标识必须清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保质期主要是防止食品中的微生物超标,但饮料酒本身有消毒功效,微生物几乎不能繁殖,食醋、固态食糖化学性质非常稳定,食用盐本身就具有消毒功能。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不标注保质期并非指这些食物可以永久保存,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生产日期,购买回家后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