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近日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并对前四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涉及养殖、流通、餐饮、生产加工环节的五氯酚钠、喹乙醇、碱性黄、磺胺二甲嘧啶、敌百虫;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的胭脂红、柠檬黄、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
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将“皮革水解物”修改为“革皮水解物”;将“检测方法”适应范围限定为“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在甲醛的“产品类别”中增加“血豆腐”;在苏丹红“产品类别”中增加“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在罂粟壳“产品类别”中增加“火锅底料及小吃类”;在氯霉素“产品类别”中增加“肉制品、猪肠衣、蜂蜜”;在酸性橙II“产品类别”中增加“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