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塔城博华绿翔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94.67吨、货值214141.40美元的番茄酱,经江苏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放行,装船从连云港发往也门,成为连云港口岸出口番茄酱的新疆第9家生产企业。
为保障新疆番茄酱从连云港顺利快捷出口,连云港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新亚欧大陆桥检验检疫合作机制》,设立专用查验点,提升口岸存储、周转能力,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有力地促进了连云港口岸出口新疆番茄酱增幅上量。据统计,2013年前11个月,连云港口岸共出口新疆番茄酱22582.48吨、货值2062.36万美元。
此次新疆塔城博华绿翔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选择从连云港口岸出口番茄酱,再次显现出《新亚欧大陆桥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在加强新亚欧大陆桥沿线9省检验检疫合作交流、发挥口岸与内地农产品及过境检验检疫监管等方面的联动把关服务优势,为企业创造了一个顺畅、良好的通关环境,扩大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农产品从连云港口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