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政府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水土不达标的地域要设立“禁渔区”和“禁种区”。
农产品生产环境是保障餐桌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武汉市现有耕地面积约20万公顷,由于对土壤等种植环境的监控主要依赖于全国性普查,间隔期较长,不利于耕地环境的监控管理。同时,武汉市还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涵盖不全面、不细致等问题。
因此,武汉市决定加强对水、土等农业生产环境的动态监测和管控,指导调整相关区域的种植养殖产品结构,防止农业环境污染;严格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同时,武汉市还将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进一步落实畜产品产地检疫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规范,搭建追溯信息平台,率先将生猪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纳入追溯范围,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
下一步,武汉市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农产品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建立水、土等生产要素环境指标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大数据库;对市区和乡镇严格按照标准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转向田间地头,严厉打击在“禁渔区”、“禁种区”的养鱼种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