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山西省将在全省试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18种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重点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按照程序,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设立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实施重点监管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主要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黑名单”制度将把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生产销售假药等18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