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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乐山老字号”可以报名了

  日前,从市商务局获悉,该局已向市内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乐山老字号”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即可开始报名,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0日。据介绍,“乐山老字号”的申报认定,是为了积极响应商务部关于“振兴老字号工程”的号召,充分挖掘和培育我市老字号企业,大力推进区域商业品牌建设。

  此次“乐山老字号”申报认定主要集中在餐饮、食品、零售、服务等行业,其中,食品主要有酒类、酿造调味品、肉制品等。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认定工作将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各申报企业需认真逐项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上报市商务局。相应申报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乐山老字号”定义为“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乐山本土品牌。“乐山老字号”的认定条件包括: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8年以前;拥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传承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文化特征,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突出;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乐山老字号”申报的具体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首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记者看到,申请认定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本情况、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历史传承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几个方面。然后是资料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后,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组织专家鉴定组对资料进行审查分析,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然后,在媒体对拟认定为“乐山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提出异议。拟认定为“乐山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做出决定,认定为“乐山老字号”。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义的,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做出。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市商务局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对通过认定的“乐山老字号”以市商务局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据了解,市商务局将对认定为“乐山老字号”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乐山老字号”所在单位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市商务局审核备案。若“乐山老字号”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市商务局核定后责令其整改。在整改期内未见明显效果的,市商务局可以暂停或取消其“乐山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