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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5日发出,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0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9日